30岁理解的“给予”
那时候,是不懂的,总觉得圣经里,耶稣、上帝说着有违天理的话。虽然,现在看来,看这些所谓的经典名句也还常感唐突,却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应对、理解。
西藏路险,可回过头来:险途不在路,却在人心。
后来,看到在各种各样的旅游攻略上,各位亲历的人开始呼喊,“不要再给小孩递东西了”,可是,长久造就的惯性,哪能说改就改得了的呢。
这样的“帮助和恩赐”对给予的人来讲往往是无条件的、是一次性的,送完就走,从此以后和他再无关联,或许只是在长久的以后,有那么一丝的言谈生趣与幸福的回忆。却不知,被给予的人慢慢地养成了伸手要来的习惯,最后反而破坏了其自食其力地生活能力。那些看似的美好的“给予”又何尝不是一杯慢性毒药,一人给予一杯,慢慢地“杀害”一个人、一家人、一村人呢!
又想起,新闻里说了很多中了六合彩的人,往往都是落魄而终的:或无节制地生活方式,或不善的投资计划,或不受控制的财务计划,或社会对其不端的诡计,等等这些不一而足。
对于“贫穷的人”来说,因为没有形成“富足”的精神意志和善于打理、规划的行为习惯,以及因为突然的给予而导致的生活形态和生活阶层的断层,这些突然到来的财富反而是不能承受的,甚至是连累家庭的。“没有的,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。”未尝不是“保命”的一种方式呢?!
就比如带他去一次牛排馆,去一次游乐场……回来后,小孩便会又了念想,便会向家庭嚷闹着要去第二次、第三次。而失去了后续给予的这个家庭,在后来,又该如何对应。
凡此,是我们没有正确地理解“给予和接收”的概念,也没有正确地找到“给予和接受”的行为方式,更没有端正好“给予和接受”的态度。
30岁理解的“给予”是:不能随便地突然对一个人好,不能把美好的事物突然地给与不该承受的人,不能因为一时的给与改变被给与的生活轨迹,不能突然地给与而导致心理和生活环境供应链的断节,不能因为突然地给与而导致家庭长久的物质生活要求的负担。
30岁理解的“给予”是: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轨迹,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命活法。我们可以是困难时候的帮助,而不是突如其来的惊喜。
经历过精神的洗礼和磨砺,得到该得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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